常采竞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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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采购中心受常州环保科技开发推广中心的委托,就其机动车环保检验信息核查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常州环保科技开发推广中心机动车环保检验信息核查系统;
项目编号:常采竞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中关于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相关条文,为加强机动污染防治,常州市环保局与常州市车辆管理所经过协商,拟由常州环保科技开发推广中心建设机动车环保检验信息核查系统,在常州环保科技开发推广中心和常州市车管所之间共享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在机动车检测时核对是否已经通过环保尾气检测。对于未通过环保尾气检测的车辆,不允许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避免人工核对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合格凭证造假、工作人员不严格把关等情况以及不通过环保尾气检测的机动车能够完成机动车检测的现象。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有国内法人资格,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没有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含)以上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级(含)以上证书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定证书;
、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开发人员中至少有人具有软件设计师等中级专业资格证书,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在职员工;
、投标人须熟悉业务,具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在常州市有常驻机构(办事处或分公司)有专门技术人员负责售后服务,确保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四、采购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自公告之日起自行下载谈判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暨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投标文件接受暨开标地点:常州市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接收人:朱卫华。
六、特别说明:
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性,可在报价截止期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对于没有提出要求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谈判文件,报价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谈判文件的相关质疑和投诉。
七、本次谈判采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卫华;传真及邮政编码:213003;联系地址:常州市晋陵中号;采购单位联系人陈谦,联系电话:。
常州市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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