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部署,县市场监管稽查大队集中执量开展了车用发动机和燃油质监“利剑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以改装汽车、车用发动机和车用燃油为重点检查对象,严厉查处发动机以低冒高、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发动机、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发动机、无证生产车用发动机的违法行为;汽柴油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虚高标号、铅锰超标、违法添加硅化物、甲缩醛等违法行为,加油站计量作弊、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在汽油中私自添加乙醇、甲醇及其他溶剂冒充汽油销售等违法行为。同时,督促和指导企业强化质量控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此次行动,检查了汽车经销商5户,加油站6个,立案4起,并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企业限时整改。下一阶段,该局将开展“回头看”检查,巩固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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