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个口莫名其妙有了5次违章,申请行政复议不予受理,我该咋办?”近日,记者接到大同市民赵先生的求助。
2018年10月下旬,大同市民赵先生在查寻自己车辆违章情况时被吓了一跳,在同一口,他的车辆竟然有5次同样性质的,在他看来“没有道理”的违章。
记者在赵先生从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下载的截图上看到,这些违章的发生地位于大同市清远西街和振华十字口,赵先生的这5次违章,是于10月10日至10月19日之间,因为在2车道由南向西左转产生的,违法行为均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处罚标准均为记2分,罚款100元。算下来,他将面临记10分和500元的罚款。“4个月了,我都不敢开车出门了,再弄个单子我的本(驾驶证)都该吊销了。因为不能开车,不知道耽误了我多少事。”赵先生对记者说。
“这条车道以前一直都是左转,我就不知道啥时候改成直行了。而且你看,这车道上既有直行线也有左转线,谁知道是什么道?”指着截图,赵先生向记者说:“亏的是那天我查了一下,不然我得在这儿弄多少违章,想想还怕了。”记者在这份截图上看到,该条车道上确实既划有直线标线又划有左转标线,而两条标线都不甚清晰。
看到自己的这些违章信息后,本认为自己“理直气壮”的赵先生立即带着,向当地交管部门提出了行政复议,但是,在他看来的“顺理成章”,结果却四处碰壁,没人给出令他信服的答案。
“先去找了机动巡查大队,找过去了人家说解决不了,让我去法制科去申请复议。去了法制科,工作人员说这个情况无法受理,让我去找设施大队了解。你推我我推你的,根本就没地方。”赵先生说。
《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增设、调换、更新性的道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而《道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中,第二十一条:交通技术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其中第五项为:因交通信号不一致造成的。第五条则: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他的这个事很久了,我记得。”电话里,姜向记者表示,该条车道原来确实是左转车道,划有左转标线。至于交通组织调整后是否向社会公告,他也不知情。姜表示,车道标线确实存在不清晰的问题,是施划材料原因造成的,但符不符合可消除违章的条件,还是得通过行政复议解决。同时,姜认为,虽然道标线不清晰,但车道对应的灯是直行灯,赵先生应按灯行驶。
记者从赵先生发来的截图上看到,该段的车道的灯依次为左转箭头和两个圆灯,通行变化时,三灯同时亮起、变色。而地面的标线则是左转、争议车道和右转车道。
随后,记者通过大同市交通支队值班电话,要到了行政复议科的办公电话,试图寻求答案,但两天的反复拨打,直至发稿时止,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梦见家里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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