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一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幕,遭到这家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的网上。这家公司曾找到试图危机公关但遭到,方面称报道不存在问题。为仇子明提供线索的浙江杭州一家公司财务总监,已经于近日被。
仇子明所写报道发在经济观察报和经济观察报网站,是经严格的“三审”流程后刊出,其行为完全是职务行为。即便报道真有问题,如这家公司所言涉嫌“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那立案侦查也应当针对这家,而不是仇子明个人。记者所的是的知情权、监督权,他们是的者与社会的守望者。
遗憾的是,这次关联交易方没有被调查和追究法律责任,揭黑的新闻记者反倒成了全国的对象。即便上市公司指称记者犯了“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在事实未厘清之前,就把揭黑记者列为犯,恐怕有罔顾事实之嫌,更需追问这背后是否也有“内幕交易”?假如守护要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的守护显然是难以持续的。
新闻的监督权能否得到落实,直接维系着这个社会是否具有完善、净化、更新的功能。希望具有高度的新闻记者站在船头,为我们守望,而不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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