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拟对2017年第三批共16个项目进行资助,现予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的,应当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在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按照有关办理。为处理客观、、公平,候选单位的权益,凡匿名提出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主办:深圳市人民办公厅 技术支持单位:深圳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咨询投诉电线 网站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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