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科技部于2015年2月启动了第六批共46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工作,目前已满三年建设期。根据《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要求,现启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18年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科技部2015年2月批准的第六批共46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及江西上饶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松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园区名单见附件1)。
1. 验收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等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所属园区撰写《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总结报告》,向园区协调指导小组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园区管理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园区管理办公室委托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农村中心)接收相关材料,并对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 现场考察及视频答辩。由园区管理办公室委托农村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园区进行现场考察并组织园区验收视频答辩,对园区的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3. 结果公布。对验收通过的园区,由科技部发文公布,给予正式授牌;没有通过验收的,取消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资格。
1. 请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验收申请函(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总结报告》1份报农村中心,所有文件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及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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