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会议召开的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5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http:cn)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15:00至2019年5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名,代表股份50,570,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807%,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48,818,4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33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1名,代表股份1,751,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司马南近况股份总数的0.747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274,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46%。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50,484,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1%;反对8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0,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849%;反对8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的张俊玲、杨存攀律师现场并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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