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质量,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从业人员健康证的管理与使用,辽阳市食药监局联合市卫计委从5月份开始开展了专项整治,收效明显。
《食品安全法》: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而在日常监管中,执法人员发现无健康证明、健康证过期、不佩戴健康证、体检信息无处查询等现象较为普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效食品安全,市食药监局决定利用半年时间开展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管理与使用专项整治。
目前,全市已遴选市中心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等11家医疗机构作为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第一批健康体检机构,按国家卫计委确定的检查项目,为食品药品从业人员提供一站式健康检查服务,并负责将食品从业人员体检合格信息录入全省电子监管平台。执法人员通过移动执法设备便可查询体检合格信息,包括从业人员姓名、性别、历次体检时间、体检机构和上岗单位等信息。目前,全市放健康证10334张,其中,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9722张,药品和医疗器械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61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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